长沙市土地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长沙国中星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案回款执行专项法律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9 15:34:46
长沙市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长沙市土地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长沙市土地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长沙国中星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案回款执行专项法律服务(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市土地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长沙国中星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案回款执行专项法律服务(第二次)。
2、招标编号:CSSZTB(CG)-2024087。
3、服务内容:投标人为国中公司合同纠纷案判决执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3.1对项目已有资料进行梳理,搜集证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出具详细的国中公司合同纠纷案判决执行方案;
3.2若项目无法回款时,需协调人民法院受理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申请宣告破产、债权申报、破产清算等执行阶段中的衍生程序,以及公司破产、清算等有关法律事务工作;
3.3与该项目各相关方进行沟通对接、协调,必要时制定谈判策略,参与谈判,并形成谈判备忘录;
3.4协助采购人起草、审查、相关法律文件;
3.5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如需);
3.6随时解答采购人在维权过程中的法律相关问题、参与该事项相关的重要会议;
3.7统筹本项目涉及的清产核资、审计及评估等工作,并对其提出专业法律意见。
4、服务期限:自法律咨询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回款执行到位或国中公司完成破产清算之日止。
二、招采控制价:案件本金为2684.8万元。本项目采用风险代理收费方式,法律服务费包含基本代理费及风险代理费,其中基本代理费20万元,风险代理费上限价:回款金额在 100 万元(含本数)以下的部分,按回款金额的 8% 收取;回款金额在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按回款金额的 7.5%收取;回款金额在 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按回款金额的 7%收取;回款金额 1000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回金额款的 6% 收取风险代理费。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处于合法有效存续期间,通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年检;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4)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投标人及其律师在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停止执业以上的处罚;没有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没有被投诉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拟派法律服务团队应不少于3名执业律师,拟派团队所有律师均应具有3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
其中须包含:
(1)律所合伙人1名,须具有15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作为本采购项目服务团队负责人(首席律师),对口承接采购人采购项目相关事宜;
(2)项目主办律师2名,须为案件代理人且均具有5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积极配合采购人的调度和安排。主办律师中至少有1名须具备代理合同纠纷或经济类案件并成功回款的业绩(成功回款指取得全部或部分胜诉的生效文书或调解后得到履行或执行回款,或以非诉讼方式成功收回债权款项。
(三)注:
(1)投标人针对以上内容须提供拟派法律服务团队中所有执业律师的:
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投标单位执业的律师执业证证书扫描件,律师执业经验的年限以执业证时间为准;
②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2024年5月-10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
(2)提供主办律师的类似业绩证明,业绩证明包括相关委托代理合同、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如有),回款凭证或律师费凭证(半风险或全风险收费模式),需能体现主办律师信息。
(3)提供首席律师的律所合伙人证明。
(4)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2024年11月19日到2024年11月24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ygcg.cscqjy.com.cn/)报名,找到所要报名的项目,按照操作提示报名后,扫描二维码支付平台使用费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平台使用费400元,支付后不予退还。
2、首次登录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须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账户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投标人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3、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首页“常见问题”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828-0799(工作时间:9:00-11:30,13:30-19:00),技术支持服务态度不满意投诉热线:400-828-0799转0。
五、答疑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于2024年11月24日17:00时前,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cscqjy.com.cn/)”线上提出;
2、招标代理机构将答疑题汇总,于2024年11月25日17:00时前,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cscqjy.com.cn/)”答复所有投标人。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2楼开标室(原长沙房产交易大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七、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 标 人:长沙市土地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贺女士
联系电话:0731-84529285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238号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市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方苏、熊甜美、谢卓琳
联系电话:0731-82804737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
长沙市国资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对招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731-84529359;邮箱:csgkjtjw@163.com。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市土地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长沙国中星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案回款执行专项法律服务(第二次)。
2、招标编号:CSSZTB(CG)-2024087。
3、服务内容:投标人为国中公司合同纠纷案判决执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3.1对项目已有资料进行梳理,搜集证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出具详细的国中公司合同纠纷案判决执行方案;
3.2若项目无法回款时,需协调人民法院受理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申请宣告破产、债权申报、破产清算等执行阶段中的衍生程序,以及公司破产、清算等有关法律事务工作;
3.3与该项目各相关方进行沟通对接、协调,必要时制定谈判策略,参与谈判,并形成谈判备忘录;
3.4协助采购人起草、审查、相关法律文件;
3.5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如需);
3.6随时解答采购人在维权过程中的法律相关问题、参与该事项相关的重要会议;
3.7统筹本项目涉及的清产核资、审计及评估等工作,并对其提出专业法律意见。
4、服务期限:自法律咨询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回款执行到位或国中公司完成破产清算之日止。
二、招采控制价:案件本金为2684.8万元。本项目采用风险代理收费方式,法律服务费包含基本代理费及风险代理费,其中基本代理费20万元,风险代理费上限价:回款金额在 100 万元(含本数)以下的部分,按回款金额的 8% 收取;回款金额在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按回款金额的 7.5%收取;回款金额在 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按回款金额的 7%收取;回款金额 1000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回金额款的 6% 收取风险代理费。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处于合法有效存续期间,通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年检;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4)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投标人及其律师在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停止执业以上的处罚;没有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没有被投诉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拟派法律服务团队应不少于3名执业律师,拟派团队所有律师均应具有3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
其中须包含:
(1)律所合伙人1名,须具有15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作为本采购项目服务团队负责人(首席律师),对口承接采购人采购项目相关事宜;
(2)项目主办律师2名,须为案件代理人且均具有5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积极配合采购人的调度和安排。主办律师中至少有1名须具备代理合同纠纷或经济类案件并成功回款的业绩(成功回款指取得全部或部分胜诉的生效文书或调解后得到履行或执行回款,或以非诉讼方式成功收回债权款项。
(三)注:
(1)投标人针对以上内容须提供拟派法律服务团队中所有执业律师的:
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投标单位执业的律师执业证证书扫描件,律师执业经验的年限以执业证时间为准;
②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2024年5月-10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
(2)提供主办律师的类似业绩证明,业绩证明包括相关委托代理合同、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如有),回款凭证或律师费凭证(半风险或全风险收费模式),需能体现主办律师信息。
(3)提供首席律师的律所合伙人证明。
(4)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2024年11月19日到2024年11月24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ygcg.cscqjy.com.cn/)报名,找到所要报名的项目,按照操作提示报名后,扫描二维码支付平台使用费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平台使用费400元,支付后不予退还。
2、首次登录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须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账户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投标人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3、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首页“常见问题”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828-0799(工作时间:9:00-11:30,13:30-19:00),技术支持服务态度不满意投诉热线:400-828-0799转0。
五、答疑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于2024年11月24日17:00时前,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cscqjy.com.cn/)”线上提出;
2、招标代理机构将答疑题汇总,于2024年11月25日17:00时前,通过“长沙联交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cscqjy.com.cn/)”答复所有投标人。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2楼开标室(原长沙房产交易大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七、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 标 人:长沙市土地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贺女士
联系电话:0731-84529285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238号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市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方苏、熊甜美、谢卓琳
联系电话:0731-82804737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
长沙市国资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对招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731-84529359;邮箱:csgkjtj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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