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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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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投·嘉胜大厦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澄清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5 17:14:51      

各潜在投标人:
       产投·嘉胜大厦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3年6月19日17:00)截止。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1)问题1:
       ①招标公告1.5质量标准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要求不一致,请问质量标准以哪条内容为准?
       ②请问投标函附录中逾期竣工违约金是否填按合同签约金额的 1‰/天的标准收取违约金,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为:累计不超过签约合同总价的10%即可?
       ③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 10%。专业合同条件4.2履约担保:按签约合同价总金额的10%计取,请问履约担保金额以哪条内容为准?
       回复:
       ①质量标准以招标公告为准。
       ②按合同签约金额的 1‰/天的标准收取违约金,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为:累计不超过签约合同总价的10%。
       ③履约担保金额以专业合同条件4.2履约担保为准。
       (2)问题2:       
       ①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 暗标 ”评审模块的文件时,需生成连续的页码。本工程共 4 个模块,为总承包方案、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建筑信息模型及其它,请问是否为每个模块单独从 1 开始连续编号。
       ②本项目招标公告质量要求包含采购质量标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则不包含采购内容,是否以招标公告为准。
       ③本项目电子投标系统需上传建筑信息模型及其它模块,本项目技术方案不包括bIM技术应用且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中无建筑信息模型及其它评审计分内容,是否该模块不需上传内容,保持原样即可
       ④请问本次投标报价是否按《(0608审核金额表)-产投·嘉胜大厦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控制价》表格内容报价,不需要提供详细的工程量清单?
       ⑤请问投标报价时,《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表1.总价工程”、“表2.按项包干工程”、“表3.按实结算工程”三项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是否按上限金额一致填报即可?
       回复:
       ①暗标编号为每个模块单独从1开始连续编号。
       ②质量标准以招标公告为准。
       ③本项目不需要上传建筑信息模型及其他内容。
       ④不需要提供详细的工程量清单。
       ⑤“表1.总价工程”、“表2.按项包干工程”、“表3.按实结算工程”三项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根据投标人施工图和现行计价办法的相关规定自行填报,不得超过上限值。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评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不变,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本次答疑及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招 标 人:长沙市土地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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